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

當婚與育成了個人生涯的負債

當婚與育成了個人生涯的負債

內政部最近公布,台灣人初婚年齡又往後延了○.二歲。婚育時間往後延,如果是反映壽命的延長,那並非壞事;而就算晚一點結婚,能夠維持良好的婚姻品質,能夠適時生育並認真經營家庭,相信仍是大家所樂見!

您相信嗎?一個世紀之前約有一半台灣婦女在二十歲之前結婚,一九六○年代有七成婦女在二十五歲以前成婚;進入本世紀後,二十五─三十四歲已成為結婚主力群,進入婚姻的人卻不到一半,遑論二十五歲以下的人的結婚率了。一九六○年代婦女不只是平均結婚年齡比今天早了近十歲,一生所生育的子女平均也有五人之多。台灣這一個世紀婚育的變遷,若僅用經濟來解釋似乎有點困難!

另一方面,比較當前同齡人口,我們可以輕易發現,教育程度高者不僅較晚婚且生育少,而沒有機會升學者通常經濟條件較差,婚育時間卻普遍較早。再說,近幾年歐洲經濟糟透了,年輕人失業率遠高於我國,可是結婚生育的現象,並沒有像台灣一樣大幅下滑;因此,當我們對經濟因素的解釋有所疑慮時,或許有人會說,「笨蛋!關鍵在於社會福利」。

於是有人拿瑞典實施公共托育為例,說明二十一世紀以來瑞典生育率回升的現象。可是別忘了瑞典從一九六○年代就開始推動公共托育,為何前二十年生育率沒有上升而是呈現下降呢?丹麥過去二十年也實施公共托育,生育率同樣並沒有明顯變化。看來社會福利的解釋也未必強過於經濟的考量。

再者,也有人指出,來自西方的個人主義、後現代的新潮流思維、勞動力市場性別角色的改變等也會帶來一些衝擊;然這又如何說明台灣在過去一、二十年有別於西方世界的特性呢?台灣生育率下降、離婚率上升、延後婚育等趨勢,相對都較為快速,而不是只跟著西方步調走。

不久前,台灣還是所謂的傳統社會,養兒防老與傳宗接代觀念仍相當普遍,因為人們認為,這樣能夠帶給一個「家」較大的利益,雖然利益發生在未來,卻是一個會實現的「希望」。換言之,當組成家庭生養小孩所帶來的希望,超過了當前的養育負擔,就值得去拚。

然而,曾幾何時,這個傳統已經式微,特別是經過十年的教育擴張,愈來愈多人將時間留在學校,不僅離開學校時年齡逐漸偏高,對於婚育的解讀,不再是寄予未來的「希望」,反而變成是自我實現過程中的「負擔」;簡言之,「婚育」原是家庭的「紅利」,如今成為個人生涯的「負債」,這個價值觀轉折所形成的影響,或許更值得正視。

由於台灣婚育行為變遷速度快,背後除了經濟與社福,相信還有其他複雜因素,因此,沒有經濟的支撐或福利的誘因將不利於婚育的回升,但即使有了經濟與福利的支持,沒有掌握到轉變的機制,恐怕也未必能夠扭轉年輕人晚婚甚至不婚、少子甚至不生育的趨勢。

(本文曾刊登於2013/06/04 中國時報觀念平台)
原文-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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